台灣喪葬文化
台灣喪葬文化傳統上是使用道教儀式,當中朋友都會發白包給喪家,同時葬儀社的工作人員也會送花圈給喪家,到了往生者到死亡的第7天後要舉辦頭七法會,之後發引火化或其它方式。
程序[编辑]
- 發喪:向親友發布訊息。
- 示喪:在大門張貼告示。
- 辭生:告別餐宴。
- 大殮:又稱入木、入殮,入棺木安置。
- 守靈:入殮到出殯之間,子孫在靈堂前看守。
- 出殯
- 家祭、公祭:告別式,出殯日舉行。
- 法事:以七日一次者為「作七」(從「頭七」到「七七」);以十日一次者為「作旬」(到「作百日」)
- 作對年:一年後舉行祭典。
- 作忌:兩年後及其以後之忌日要祭祀。
類型[编辑]
- 土葬:將棺木埋入土中,通常位於墓園。來自傳統觀念「入土為安」,為過去經常使用的方式,常造成土地不足。
- 火葬:將遺體用火化為骨灰,存入骨灰罈,埋入土中或置於靈骨塔。
- 海葬:環保葬,將遺體用火化為骨灰,灑入海洋。來自生命起源自海洋,所以死亡後應回歸海洋。
- 樹葬:環保葬,將遺體用火化為骨灰,存入可自然分解的骨灰罈,埋入墓地的樹之周圍,可節省墓園和靈骨塔的土地。
- 植存:環保葬,將遺體用火化為骨灰並分散儲存,埋入綠化林地,打破「據洞為親」的傳統。
參考文獻[编辑]
- 《一看就懂 台灣文化》,遠足文化出版,遠足地理百科編輯組著
- 《國中社會1下》,翰林出版,2012年2月版